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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孕妇不宜食糖精及含有香精、色素的食品

    Posted on June 9th, 2010 admin No comments

    糖精、甜味精之类,由化学方法合成,主要成分是糖精钠,并无营养价
    值,只是起改善口味的作用。一些糖精可夹杂着某些对身体有一定损害作用
    的微量物质。孕妇长时间过多地食用糖精,对胃肠道黏膜会有刺激作用,并
    可影响某些消化酶的功能,出现消化功能减退,造成消化不良及营养吸收功
    能障碍等。同时还可能加重肾脏功能负担。
    含有香精和色素的食品,也没有什么营养价值,只是用来美化食品,提高食
    品的感观性能。其在加工过程中,多少也会渗进某些杂质,可能给人体带来不利影
    响。这种不利影响对成人影响不大,但对正处在成长发育过程中的胎儿就有危害。

    孕妇不宜多吃热性香料
    香料属于调味品,人们在日常饮食中常食用,可调口味,开胃口,增进
    食欲。
    香料主要指八角茴香、小茴香、花椒、桂皮、五香粉、辣椒粉等,一般
    为热性香料,因孕妇内热,如果再常吃这些热性香料则不利。妇女在怀孕期
    间,体s相应增高,肠道也较干燥,而热性香料其生大热且具有刺激性,很
    容易消耗肠道水分,使胃肠腺体分泌减少,造成肠道干燥,出现便秘或粪石
    梗阻。肠道发生秘结后,孕妇必然用力屏气解便,这就会引起腹压增大,压
    迫子宫内的胎儿,极易造成胎动不安和胎儿发育畸形,或者出现羊水早破、
    流产、早产等异常情况。
    当然,少量热性香料用作调味品还是可以吃的,但绝对不可多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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